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的通知
(武建[2004]237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管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局: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通知》(武常办文[2004]39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经研究,定于10月20日--27日对委属各委托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执行《
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完善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追错机制、完善追错程序、明确追错责任工作情况;
(二)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
(三)行政执法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执行情况。
二、检查对象
招标办、质监站、造价站、市场站、安全站、商混站、墙改办、市政质监站、市城建档案馆、设计审查办、东湖开发区建管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局。
三、方法步骤
(一)听取各单位负责人汇报(汇报材料围绕检查内容准备);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现场检查和随机问考;
(四)组织明查暗访;
(五)检查组综合评定后,进行讲评。
四、检查组成员组长:胡亚波副组长:陈邂馨、张晓秋、贾巾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前段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二)各单位“一把手”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和迎检工作。
(三)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执法不严,违规执法等,便于今后改进。
六、时间安排
时间上午下午
20日招标办市政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