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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2004天津·香港周活动各部门工作分工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
2004天津·香港周活动各部门工作分工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2004天津·香港周活动各部门工作分工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九日

关于2004天津·香港周活动各部门工作分工的安排意见


  由香港特区政府和我市共同主办的“2004天津·香港周”活动将于2004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在我市举行。为落实好各项相关工作,现就2004天津香港周活动各部门工作分工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领导
  整个活动由副市长只升华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红升、陈宗胜负责,市商务委、市外办、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牵头承办。
  二、各分项活动具体分工
  各分项活动由我市有关部门协助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各牵头部门于10月18日前制定各分项活动具体方案报审,并抄送市商务委。具体分工为:
  (一)市情介绍会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委、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外经贸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协办。
  (二)市领导会见香港客人及欢迎宴会、香港代表团宴请活动由市外办、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承办。
  (三)开幕式由市商务委、市外办等部门承办。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经委等部门负责组织企业代表参加。
  (四)展览会暨产品展示会由市商务委牵头,天津海关、市国际展览中心、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及市贸促会等单位协办。
  (五)香港投资环境介绍会由市商务委协助港方承办,有关部门协办。
  (六)香港服务业推介洽谈会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协办。
  (七)津港基建房地产交流会及考察活动由市建委牵头,有关部门协办。
  (八)津港中小企业交流研讨会及考察活动由市经委牵头,市工商联、市农委、市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协办。
  (九)津港法律界交流研讨会由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协办。
  (十)金融系列研讨会及咨询活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证监局等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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