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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和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管理,维护我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从稳定我市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紧紧抓住民爆物品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打击破坏民爆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把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我市民爆市场秩序,消除私炒、私卖炸药和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提高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我市社会和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忠(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少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云廷(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朱江禄(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玉顶(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丁志平(市煤炭局副局长)
     徐孝敬(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雁秋(市商务局副局长)
     苗洪勤(市供销社副主任)
     方良才(淮南矿业集团安监局局长)
     朱霖生(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张有田(市物资协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王雁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由市煤炭局牵头,重点检查全市地方小煤矿民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安全,取消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炸药库和临时储存点,督促整改。矿业集团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对所属煤矿的涉爆使用、储存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重点检查全市山石开采中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和使用,规范民爆器材供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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