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族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重点商品是与百姓生活密切关联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直接入口食品和儿童食品;重点部位是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堂和大中专院校的食堂;重点环节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消费和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三种印刷品,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使我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下降5-8个百分点,率先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以上。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查出率低于1%,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力争9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率达到90%以上;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物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查食用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依法收缴,严肃处理;以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监管为重点,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质量标准,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全面实施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对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踪溯源,一查到底。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大力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健全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重点生鲜食品超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在大中城市建立示范市场,具备条件的推广农贸市场改超市,鼓励实行商店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等新型购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