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食品放心工程
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04]18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2004年9月20日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部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4)6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和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04]7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以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为目的,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全程监控,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促进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粮、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非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等。
食品源头治理的重点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测工作。
预期目标: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对食品原料的污染,使食品原料的污染程度降低;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以上;杜绝含“瘦肉精”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态肉上市经营;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的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使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