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清理建设领域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督查的通知
(闽建整顿[2004]22号)
各设区市清欠办:
为贯彻8月23日全国、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清欠工作开展,根据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第三次联席会议部署,定于10月25日——29日对各地清欠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1、各地市贯彻8月23日全国、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各市、县清欠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情况;摸清拖欠底数和制定清欠计划情况;
2、重点督查2003年前竣工未结算项目的结算审核开展情况和政府投资工程清欠进展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欠情况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解决好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通知》(闽建房[2004]83号)的落实执行情况;
3、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对2005年春节前完成2003年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计划、措施;
4、当前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清欠工作中的主要做法,防止新欠采取的举措。
二、 督查方式
1、听取设区市清欠办工作汇报;
2、查看有关内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