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品水园小区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品水园小区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4]435号)


天津市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品水园小区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河西区隆昌路与津河交口处承建的品水园小区13532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4685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96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单套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你公司填报的备案价格。
  二、框剪框轻结构住房,建筑面积8847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506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单套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你公司填报的备案价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