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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福建永安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4]165号)
福州市房管局:
根据建设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的规定,经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核,同意核准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二级物业管理资质,法定代表人林常青,资质证号010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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