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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北碚区海宇状元府第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北碚区
海宇状元府第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宇·状元府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海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宇·状元府第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海宇·状元府第有:
  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有近1万平方米的中庭花园和两条景观长廊,绿地率35.8%,有状元风采、魁碑夕照、暧流暄波、妙笔流芳、石矶观鱼、曲水芳香、花坞访梅、书院竹梅、稚园书声等10个景观;
  二、配套设施方面:有幼儿园、游泳池、商业门面(含超市、洗衣店、美容美发、棋牌室、餐厅、茶楼)及文心斋中心会所等;
  三、智能化方面:有智能化监控系统、可视对讲防盗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设施、中央消防监控系统。
  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海宇·状元府第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经现场查验,该大厦还有部分申报条件未达到。因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基准价:
  1.多层住宅:0.70元/平方米、月(不含二次供水和消防监控室成本);
  2.高层住宅:0.80元/平方米、月。
  该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为政府指导价。
  有效时限: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至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经物价部门审定的正式文件生效之日止。
  试行期间,因申报的相关条件还未完善,上述收费标准应下浮30%收取。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
  重新申报:该大厦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物业服务正式收费标准。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高层住宅电梯费收取方式:可实行月票和次票,并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月票票价:
  1.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2.按人计算:按每人每月10元计收。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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