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北碚区
海宇状元府第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宇·状元府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海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宇·状元府第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海宇·状元府第有:
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有近1万平方米的中庭花园和两条景观长廊,绿地率35.8%,有状元风采、魁碑夕照、暧流暄波、妙笔流芳、石矶观鱼、曲水芳香、花坞访梅、书院竹梅、稚园书声等10个景观;
二、配套设施方面:有幼儿园、游泳池、商业门面(含超市、洗衣店、美容美发、棋牌室、餐厅、茶楼)及文心斋中心会所等;
三、智能化方面:有智能化监控系统、可视对讲防盗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设施、中央消防监控系统。
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海宇·状元府第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经现场查验,该大厦还有部分申报条件未达到。因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基准价:
1.多层住宅:0.70元/平方米、月(不含二次供水和消防监控室成本);
2.高层住宅:0.80元/平方米、月。
该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为政府指导价。
有效时限: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至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经物价部门审定的正式文件生效之日止。
试行期间,因申报的相关条件还未完善,上述收费标准应下浮30%收取。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
重新申报:该大厦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物业服务正式收费标准。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高层住宅电梯费收取方式:可实行月票和次票,并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月票票价:
1.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2.按人计算:按每人每月10元计收。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