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稽察朝阳区
2004年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京发改[2004]2222号)
朝阳区发改委: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依据《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1]40号),我委决定于2004年10月下旬派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组,对你委主管建设的朝阳区2004年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稽察以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效益为目标,重点对项目的基建程序、工程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或因项目情况调整稽察重点)。
二、为掌握项目的全面情况,稽察组在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后,将直接进驻现场进行稽察,请安排一名熟悉情况的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