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但财政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地方可用财力增长较慢,难以适应财政支出的快速增长需要,社会保障等方面仍有较大缺口,收支矛盾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各级财税部门要把全年收入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国税、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煤、电、化以及金融、邮电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监控,对税收大户建立税源台账,实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细化对车船使用税、集贸、个体工商户、房屋租赁等零散税源的征管,消除税收征管“死角”,挖掘税收潜力。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交流技术,建立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发挥整体合力,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农业税秋季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征收工作稳中有序。要继续加强对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管,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加强对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确保预算外收入正常征收的机制,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彩票公积金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严格执行预算,硬化预算约束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严格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范围和内容执行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禁擅自调整、改变预算用途。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年初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追加。对执行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重大、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的,要按照财政预算追加申报和审批程序,由财政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政府审批,大额支出的追加要试行预算追加听证制度。今年年内除各级政府已经确定的项目外,不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市本级要带头执行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