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发展江苏省文化产业的决议
(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再创江苏经济文化发展的新优势,是我省推进“两个率先”目标实现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体制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文化产业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代传媒、文化旅游、图书出版、演艺电影、娱乐已成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供给不足、比重偏低、体制改革滞后、竞争力不强的情况仍比较明显。应当看到,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给文化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特作如下决议:
(一)切实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当前我省的一项紧迫任务,加大力度,全面部署
发展文化产业是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经济强省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结合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目前世界许多先进国家都十分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现代经济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必须充分认清国际经济这一发展趋势,抢抓机遇,率先发展。我省发展文化产业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和巨大的潜力,只要加大力度,采取措施,一定能为我省文化大省建设打造新的平台,为江苏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省政府要从战略高度,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江苏经济文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项新的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进行部署。
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必须树立大文化的概念,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动员各个方面广泛参与。各级政府要增强综合协调功能,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程度,把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整合、凝聚起来,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尽快组织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文化产业政策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当务之急要尽快制定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完善能推进形成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省政府要抓紧组织力量编制我省五年和长远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目标,分步骤组织实施。要抓紧制定文化产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保障。通过政策引导,力争使我省在打破行业垄断、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明确文化企业产权关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建设纳入各地城乡建设规划;把文化体制改革纳入整体改革部署。要研究制定一个统一的文化产业评估、统计标准,形成文化产业指标统计系统,以科学地分析、评价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把文化产业统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运行体系。要调整文化产业结构,根据江苏实际,组建江苏自己的文化“联合舰队”。要以创新的精神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的结合,努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发展光存储产业、电子游戏软件业、网络出版业等。要结合城市化建设,科学规划兴办文化产业园区,精心设计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大项目,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发展文化产业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