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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乔鹤佳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乔鹤佳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函


重庆乔鹤物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乔鹤佳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成本资料”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进行审查,乔鹤佳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筑总面积45262.82平方米,套内建筑总面积39428.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167.95平方米,住宅套内建筑面积28257.99平方米。其住宅销售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套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2001]117号令规定面积标准的住宅,其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15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35元),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冒厅、外墙、梯间及设备用房等公共部位。
  三、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3.住户直接与水电经营单位结算的一户一表安装收费;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人交纳的税费。
  上述代收费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凭收费单位开具的收费单据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单套建筑面积超过市政府[2001]117号令规定面积标准的住宅,开发企业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减免的优惠税费后,可按商品房价格销售。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我局的有关规定,按月向我局房地产价格处报送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和销售进度等情况,配合价格管理部门搞好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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