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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核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请示》(津无办[2004]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接受用户的委托,对无线电设备检测可收取检测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国家如有新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开展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工作,双方应签订委托协议书不得强制进行检测。
  三、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无线电设备检测种类
  1、新建台站设备验收检测和在用设备检测
  2、电磁环境测试
  二、无线电设备检测项目
  (一)发射设备的主要测试项目
  1、工作频率范围
  2、频率容限
  3、额定输出功率
  4、调制特性
  5、邻频道功率
  6、杂散发射
  7、发射带宽
  8、根据设备种类不同,需附加的其它测试项目
  (二)接收设备的主要测试项目
  1、接收灵敏度
  2、解调特性
  3、选择性
  4、同频干扰
  5、阻塞
  6、互调抑制
  7、杂散响应抑制
  8、根据设备种类不同,需附加的其他测试项目
  三、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一)新建台站设备验收检测和在用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1、无线寻呼系统
  寻呼发射机 900元/台
  寻呼接收机 5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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