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重庆市血液供应和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计委)、重庆市血液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血站、有关区县中心血站(血库):
为了保障我市医疗用血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规范我市血液供应和临床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规范我市各级血站和中心血库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血站采集处理后的血液、成份血的供应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价格。具体执行价格详见附表。
二、重庆市血液中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血站及区县中心血站单采血小板、白细胞时所需管路及耗材(MCS+S型和BT型)每套价格平均暂定780元,并向所供医疗机构单独收取。一次性材料和管路的购置价格需单独列帐,原则上每年年底汇总后报我局备案。
三、为便于血站统一计划安排运送血液,各级医疗机构应于每周一、三、五分别向血液中心或相关中心血站(血库)报送用血计划。
四、如遇特殊情况,医疗机构临床抢救急需用血,并指派救护车专车运送,单程超过20公里可向患者收取运送成本费50元/次;单程超过100公里可向患者收取运送成本费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