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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五)备案事项的管理
  1、亏损弥补取消审核后,纳税人当年发生亏损应按规定报送当年亏损情况的说明。纳税人发生自查补税、纳税评估补税的,应填报《补税申请表》(见附件4)及自查补税情况说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税收管理员按规定审核后办理补税申请。纳税人自查、纳税评估后发生调减亏损额的,应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做好《亏损弥补管理台帐》的数据维护工作,确保《亏损弥补管理台帐》与纳税人申报弥补亏损额稽核的准确性。税务检查调整亏损额(包括调减亏损额及调整后补征税款)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保证管理数据的准确性。
  2、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取消审批后,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除报送《通知》规定的资料外,还应附报以下资料:
  (1)《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明细表》(见附件5)
  (2)《企业技术开发费分项目统计表》(见附件6)
  (3)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明细帐复印件
  3、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取消核定后,其预缴标准为:
  (1)除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外,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入库所得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从下一年度起实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一般不作调整。
  (2)核定征收企业原则上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4、特殊行业广告费税前扣除取消审批后,相关行业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报送《广告费支出明细表》(见苏国税发[2003]199号附表三)。税收管理员除审核《广告费支出明细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七》,核对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的有关内容外,还应分析广告是否通过媒体发布,并按规定填报《时间性差异管理台帐-扣除项目》(见附件7)有关广告费扣除的内容,建立对纳税人广告费扣除的跟踪管理机制。
  媒体的范围包括报纸、期刊、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
  5、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取消审批后,纳税人除报送《通知》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按规定报送《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清(结)算表》(见苏国税发[2003]199号附表一)或总机构下达的工资总额指标以及《“两低于”计算表》(见附件8)。税收管理员除审核《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清(结)算表》或总机构下达的工资总额指标、《“两低于”计算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五》外,还应按规定填报《计提和使用效益工资管理台帐》(附表9),建立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扣除的跟踪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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