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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简章

  1、职务要求:宁波市和在宁波市的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职务的干部和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宁波市各县(市)任正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宁波市的省部属企业和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和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一级党委建制企业的正职和任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的计算以任职起至2004年10月1日止。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经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国外或港澳台硕士以上学位后工作满四年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其中,报考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上述任职时间不作要求;宁波市各县(市)现任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上述任职时间不作要求,且现任宁波市各县(市)团委副书记和乡镇(街道)团委书记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其中,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法律业务;市质监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产品质量检测业务;市安监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市贸促会副会长职位要求熟悉外向型经济业务。
  5、其他要求: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对象应为非中共党员;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对象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报考对象要求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某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它职位。
  2、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报名人员须由本人到指定报名点报名,不受理函报、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以及委托报名等方式。
  宁波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设立报名点。宁波市行政区划范围外的报名人员直接到宁波市公选办报名点报名。宁波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报名人员可以到宁波市公选办报名点报名,也可以到所在的宁波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指定报名点或所属的宁波市直属单位、在宁波的省部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宁波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已被列为组织推荐的人员无需个人到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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