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
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4]496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4]363号)悉。根据《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在2004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3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3,190,281.40元,美元2,142,022.91元(详见附表)。
此复。
2004年11月1日
附件:
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2004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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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贷款企业 │呆账损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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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币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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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后天实业有限公司│8,190,28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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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州市天乐发展有限公│5,000,000.00 │ │
│ │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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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州百丰织袜制衣有限│ │2,142,022.91│
│ │公司 │ │ │
├──┼──────────┼───────┼──────┤
│ │合 计 │13,190,281.40 │2,14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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