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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考初级资格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05年度网上报名仅在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亦庄经济开发区、顺义区进行试点。选择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亦庄经济开发区、顺义区所属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的,可于11月4日—12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选择在海淀区所属报名点报名的,需登录海淀财会网(www.bjhdcz.gov.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像片(无法上传像片的可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打印并提交《申报表》,并且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果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应由报考者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后,进入下一步报名环节。
  报考人员需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办理网上报名的初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持在规定报名网上打印出的本人填写并盖好章的《申报表》一张,持与《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11月8 日—12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购领报名《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然后按规定填写、填涂有关信息后,在《申报表》上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由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贴像片处加盖骑缝章),在《报名信息卡》背侧指定位置贴同一底板的本人像片(规格35mm×25mm)一张。选择一处指定的初级资格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持填写、填涂好并盖好章的报名《申报表》、《报名信息卡》,以及与《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中级资格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11月4日—12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像片(无法上传像片的可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提交并打印《申报表》,并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果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且经报考者本人签名,方可进入下一步报名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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