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市计委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基本要求:一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相结合。在研究制定“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中,要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二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坚决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扶优扶强,促进优胜劣汰。三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技术进步相结合。要推动资源节约科技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资源节约重大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节能、节水设备和器具,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水平。四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相结合。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在强化负荷管理的同时,加强节约用电;加快城市节水工程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大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采取有效的节地措施,大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工作
  (一)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资源节约工作,把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政府机构要在资源节约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节约资源。
  (二)加快资源节约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要加快“1346”行动计划的实施,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技术进步,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推动节约资源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发和建设一批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节水、节电、节煤、使用洁净燃料等项目。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规划指导,完善地方法规标准。市经贸委、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抓紧制定万元产值能耗标准。市里将出台对资源节约工作的奖惩措施。
  (四)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按照省发改委、建设厅、水利厅、质监总局《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539号)要求,由市经贸委会同市计委、建委、水务局、质监局组织节能、节水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