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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现状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预案有关事项责任人:属市政府要求和用地意向人申请的地块,为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属城区或各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申请的地块,为城区或各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2.预案主要内容:地块位置、四至、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地上建(构)筑物情况、规划用地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出让条件、出让方式、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使用情况及他项权利情况、土地收购和拆迁安置补偿概算、工作计划安排。
  (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现状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预公告》,进行市场调查,征集用地意向人,征求用地意向要求。
  市场调查包括:用地意向人、土地熟化人、熟化程度、熟化及用地运作方式、净用地价位、土地熟化价位、熟化和用地合并运作价位、用地建设内容、用地建设强度、配套设施要求等。
  (四)市国土资源局商市规划局根据预案落实和市场调查情况,确定宗地用地范围,规划用地性质、规划建设内容;委托规划设计单位提出宗地详细规划策划方案,报市规划局确定出让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委托市政公用、供电等部门提出水、电、路、气、暖的实施条件。
  (五)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现状用地宗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意见审批表,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编制现状用地宗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出让意见审批表和出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现状整理面积、出让土地面积、规划控制指标等;
  2.土地熟化方式、土地处置方案、土地收购及房屋拆迁成本、土地出让价等;
  3.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等。
  (六)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宗地出让方案,向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下达《土地收购任务书》,确定土地熟化人。
  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土地收购任务书》的要求,向市发改委、规划、土地、建委等部门申请出让地块的房屋拆迁等许可证件;向市政公用、供电管理部门申请宗地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暖的设计方案、施工预算及完成期限等。
  (七)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委联合发布《土地收购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公告》。
  (八)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就土地收购、房屋拆迁和土地整理等事项进行委托,与土地熟化人签订《济南市土地收购熟化事项委托协议书》,移交有关文图资料和许可手续。受托人按照本实施意见第五条规定,与原土地使用人或房屋所有人签订土地收购合同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收购合同办理土地收购批复文件;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土地收购合同项下原土地使用和地上建(构)筑物权属的注销及新土地权属的临时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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