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对象需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厅系统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咨询事项如果必须请示领导才能答复的,由首问责任人或处(科)室负责人向有关领导请示,并根据领导意见予以答复。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劳动保障系统工作者的良好品质、素养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 首问负责制要求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劳动保障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厅各处(科)室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 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作为本厅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1.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2.有违反下列首问责任的,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
(1)首问负责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咨询或拟办的事项移交有关人员;
(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服务对象要办理或咨询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5)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的。
第七条 对首问责任制的执行,各单位和群众均可进行监督和投诉。对不执行本规定或不按规定答复的可向厅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87053077。厅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查证,投诉一经查实,要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使该办的事缓办、急办的事延误。根据本厅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岗位AB角配备方案在各处室拟配基础上,由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厅办公室为实行工作岗位AB角制度的责任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