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失效]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经过四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一个保障、两大平台、三大体系、四大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使全省社会信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政府信用显著增强,政府公信力大幅提高;企事业信用缺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企事业信用基本建成;公民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
  (一)建立和完善地方性信用法规规章,提供制度保障。结合湖北实际,出台湖北省信用管理方面的法规或规章,为全省信用建设提供依据,促进信用建设法制化和规范化。一是建立政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二是开展企事业联合征信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制订企事业征信管理办法。三是根据个人征信情况,出台个人征信管理办法。四是出台征信行业、征信产品的行业管理办法和社会信用管理办法。
  (二)建立和完善两大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征信服务平台。
  (三)建立和完善三大信用体系。一是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强化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信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改变行政方式,严格依法行政,建设公开、高效、透明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建立企事业信用管理体系。逐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和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开展企事业信用征信工作,制定企事业征信评估标准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各项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事业信用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个人征信数据库,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发展信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四)建立四大信用系统。一是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包括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网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覆盖全部企事业、经营组织的企事业信用信息系统,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系统,包括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网络通讯等传播渠道。三是建立信用服务系统,培植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咨询为主体的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四是建立信用教育系统,促进诚实守信社会风尚的形成。
  三、建设步骤与主要措施
  (一)建设步骤
  1、启动阶段(2004年)。建设重点:提出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着手调研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推动行政信息归集渠道和社会征信实体开始形成,选择试点地区和行业,做好试点准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