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
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
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
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现就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津洽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津洽会要以实施大经贸战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为主题,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扩大交流、促进合作、联合发展的办会宗旨,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投资洽谈与商品交易相结合的办会思路,努力搭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平台,使其成为宣传天津、展示天津的重要窗口。
二、具体安排
(一)津洽会定于2005年4月18日至22日,分别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体育展览中心、天津宾馆大礼堂举行。
(二)主要内容及展馆设置:
1.国内外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活动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进行。按产业结构和项目设置专馆,包括海河经济开发馆、基础设施馆、产权交易馆等。视情况可设地方专馆。共设展位1000个。重点围绕我市、各省市区及企业推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科技合作与转让项目等进行现场展示、推介、洽谈、签约,大力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主要包括:海河开发,海洋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制造业及工业园区开发,生态农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保险业,文化旅游产业,社会公益事业,产权交易,企业资产置换、股权出让,教育科技等。
展会期间,现场设立国际经济合作与投资政策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