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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04年1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今年1-9月份以来的火灾和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了全市冬季防火工作计划和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政府《致全市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北京市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方案》,市旅游局研究决定,从2004年11月上旬至2005年3月下旬,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冬季防火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全面督促旅游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基础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冬季消防安全,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北京市旅游局于长江局长任组长,于德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旅游局安全保卫处和各区县旅游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按照市旅游局工作部属结合实际,成立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全市旅游行业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在此阶段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本区县、本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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