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建设系统
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知识统考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管理中心,设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促进建设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年初省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建法[2004]54号)要求,现将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规划、城管(公用)、园林、房管部门已持有或拟申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否参加建设专业法律知识的统一考试,由有关市政府法制办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执法人员的考试另行组织。
二、考试内容
建设系统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考试试题
各部门根据“三定”职责和相应的执法类别(见附件一),填写《抽取试题申报表》,分别从建设部题库中抽取试题,并辅以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试题,由省建设厅按7:3的比例合成,形成考试试题。实行开卷考试。
四、组织分工
各设区市建设系统有关局负责本机关、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局属单位、以及所辖县(市)有关局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组织工作。
鉴于县(市、区)建设系统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情况不统一,对县(市、区)有关局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组织工作,既可分别由设区市各对口局负责,也可由设区市某一个局负责。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城管(公用)、园林、房管等部门协商确定。
设区市有关局要按照分工认真统计本系统应考人员,按执法类别(八大类)填写《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登统表》(见附件二)。
五、抽取试题和试卷制定
各市有关局持《抽取试题申报表》和本局有关考试的安排意见,考试前一周内到省建设厅抽取、确定试题,并按照执法类别及参考人数负责试卷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