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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三中心等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三中心等医院
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4]473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提高市第三中心医院新建病房母婴同室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297号)、《关于请批准市海河医院病床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301号)、《关于请批准武警总队医院手术室层流净化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352号)和《关于请批准医大代谢病医院改扩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35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市第三中心等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及武警总队医院手术室层流净化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市第三中心医院新建母婴同室住院病房,三人间4间1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57.00元(含婴儿床费和医疗废物处置费)。
  市海河医院改扩建病房,单人间98间98张床,三人间38间114张床,共计21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27.50元(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市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改扩建病房,三人间10间30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27.50元(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每床日10元。
  二、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市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特需病房,高级套间2套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700元;普通套间1套1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240元;标准单人间3间3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150元;标准双人间5间10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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