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正面
报道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2004]16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产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现将
建设部《关于加强正面报道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建办宣[2004]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省建设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协调有序发展,提升产业地位;以及完成省政府“八件实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集中处理城镇房屋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等全局性工作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推动了全省建设事业的全面持续快速发展。各地建设行政部门和从事建设行业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坚持“正面报道、舆论引导、外树形象”的原则,做了大量及时的报道,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基础。希望各地建设部门紧紧把握我省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好时期,进一步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从事建设行业宣传报道工作同志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我省建设事业成就,树我省建设事业形象,推动我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
中国建设报是由建设部主管的建设行业报,信息量大、权威性高、政策指导与新闻性强,是建设领域主要的舆论阵地和对外宣传窗口。希望各地一如继往的支持建设报,进一步利用好中国建设报。重视支持中国建设报记者站的工作,确保各地通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要抓好建设报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报道及时、准确、高质量,把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的时代强音表达和传递出去。同时,要抓好建设报的订阅发行工作,为我们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指导,推动我们工作新进展。
附件:
建设部关于加强正面报道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略)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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