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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4]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


  2004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一手抓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和市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手抓深入调查研究,及早谋划明年发展思路,为明年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
  1、继续推进研发、人力资源、科技创业投资、信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注重完善机制,发挥功能。
  2、做好新的科技“十八条”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3、完成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领域的编制,推进首批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着手第二批重大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
  4、出台《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加快事业单位和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国内人才开发工作,推进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和管理服务,加快人才诚信档案建设。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提出本市“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着手编制2005年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深化《上海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完成《上海航空枢纽战略规划》。编制崇明、长兴、横沙三岛联动规划。提出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设想。
  2、政策。完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深化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洋山保税港政策和洋山港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做好第二步财税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实施《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3、法制。完成《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审核。继续推进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继续推进“万人就业项目”。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制,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左右两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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