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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重庆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举办中国重庆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渝办发[2004]34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市场对接,沟通生产者与经营者、消费者间的联系,进一步搞活我市农产品流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举办中国重庆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农展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农展会于2005年1月1日至4日在重庆农业展览中心举办,会期4天。
  二、目的及内容
  本次农展会是为了展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双百工程”建设成效,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本次农展会的主题是:展示成果,开展交流,推动合作,促进发展。农展会主要内容:
  (一)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
  (二)农业科技成果交易;
  (三)农业订单签订;
  (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洽谈。
  三、参会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百镇工程”镇,有关大专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百镇工程”镇,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独组团参展。
  四、组织领导
  本次农展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农办、市农业局承办,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协办。农展会设立组委会(见附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各地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农展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准备,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参展。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办事机构,解决工作经费,把办好农展会作为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方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各参展团要做好展间设计制作和布展工作,结合各地特点,体现本地、本单位特色,突出展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双百工程”建设的成效。各参展团的布展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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