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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2004年度全省建筑劳务基地县建筑劳务人员鉴定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2004年度全省建筑劳务
基地县建筑劳务人员鉴定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建人教[2004]410号)


各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县、长沙县:
  为加强对全省建筑劳务基地县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扶持,增强我省建筑劳务输出队伍在外拓市场中的竞争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2004年度各建筑劳务基地县建筑劳务人员鉴定发证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各建筑劳务基地县鉴定站可在今年内到省试题库抽取试题,自行组织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抹灰工、防水工、油漆工、木工等七个工种的初级工、中级工的技能鉴定和理论考试,并委托进行阅卷。
  二、2004年12月20日前,各建筑劳务基地县将注册信息、技能鉴定和理论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通过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直接传输到省(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生成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号。
  三、各建筑劳务基地县于12月31日前按照结业人数直接到省领取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打印后到省建设厅验印。职业资格证书应通过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到各建筑劳务基地县所在市、州劳动部门验印。
  四、二00五年各基地县的培训与鉴定工作,仍按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实施。
  发展劳务经济,是解决我省“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建筑业作为我省支柱产业,在发展劳务经济中担当了重任。今年以来,我厅集中财力、物力,对全省建筑劳务基地县进行了重点支持。各建筑劳务基地县要充分提高认识,抓紧时间,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为发展壮大我省建筑劳务经济做出贡献。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建筑劳务基地县2004年建设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1、申请邮箱:请各建筑劳务基地县申请独立的邮箱,并于11月10日将该邮箱名称、密码报省(联系人:张利,电话:2223266),以后程序的升级补丁、数据的更新都在此邮箱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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