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乱贴乱挂广告条幅,乱竖乱摆广告牌匾。
──查处污损、断亮、缺损的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装置。
──纠正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的广告。
(四)治理街头顽症
──清除非法小广告,依法查处制作、散发小广告当事人,在适当地区设置公共广告栏并加强管理。
──清除暴露垃圾,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及铁道、国道、河道周边的垃圾密闭收集及清运工作。
──彻底清理主要街道、重点地区、重要旅游风景名胜区的“白色污染”,动员全社会使用环保包装。
(五)规范环境秩序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厉查处在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吊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体育场馆周边等地区的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查处黑出租、黑导游。
──严厉打击制作贩卖盗版光盘、非法出版物、假文凭、假证件、假发票等非法行为。
──严厉查处露天烧烤、非法大排档、非法洗车、占道修车、占道餐饮摊点。
──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章,整顿停车秩序,查处乱停车辆,纠正行人违章行为。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六)清洁建筑墙体
──统一对主要大街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保持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和完好。
──清除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堆放物品和积存垃圾,规范阳台和窗外护栏设置,拆除私自搭建的鸽舍及其他非法搭建物。
──完成部分主要大街临街的多层楼房“平改坡”及外立面景观改造工作。
(七)美化城市景观
──对主要大街进行绿化改造,在有条件的墙体、屋顶、立交桥进行立体绿化。倡导居民绿化阳台,实行拆墙透绿。
──在主要道路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体现奥运主题的建筑小品、雕塑、花坛等景观。
──搞好主要大街、重点地区、奥运场馆及区域、主要进京入口等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夜景照明体系,展现北京夜景庄重、恢宏、亮丽的独特风格。
──治理污染严重的16条河道,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形成环城景观水系。
(八)开展净空行动
──规划市区道路用地范围内不再新建架空线。
──实施规划市区内道路改、扩建及大修工程的同时,原有架空线必须随道路工程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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