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完善办税服务厅的相关制度
各市、县国税机关应结合实际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厅规章制度的完善。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找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最先接待的税务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或指引纳税人到相关岗位办理;对于当场不能答复或者需要请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在明确后及时回复纳税人。二是落实公开办税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照片、编号、姓名及职务要明示,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要以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公开。三是落实限时服务制度。办税服务厅各岗位工作人员办理税收业务要有时限要求。特别是在办理面向纳税人的涉税事宜中,要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优质高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压缩办税时间,并明确办税要求与办结时限,严格实行承诺服务。总局和省局对办税服务厅相关业务的办结时限有明确要求的,各地要严格执行。四是落实值班长制度。办税服务厅可设置值班长岗位,由值班长负责维护办税服务厅正常的办公秩序,协调各窗口的工作衔接,引导纳税人办税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四、优化办税环境,提高人员素质
各市、县国税机关要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大厅内、外各种标识醒目、清晰、规范。办税服务厅要设有办税示意图和税法公告栏,并公开窗口职责、办税流程等工作要求。同时要设立监督牌、意见箱(卡)、举报箱,并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此外办税服务厅还要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办税服务厅运转安全,环境整洁,工作秩序井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触摸式查询屏、电子显示屏、排队叫号机等设备。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着装上岗,实行挂牌服务。工作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提倡普通话,严禁服务忌语。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精通税收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公平、公正地为每一位纳税人做好税收服务工作。
办税服务厅要免费向办税人员提供税收宣传手册、纳税指南和各类办税所需资料。各级国税机关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办税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业务培训,以保证办税人员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和新的办税流程,促进纳税人办税质量和国税机关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