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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通知

  一是做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着手研究市政公用事业各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城市绿化养护、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环卫清扫的定额标准,分离其政府职能与作业职能,推行由“按人头费拨付经费”向“按作业量拨付经费”的改革。二是积极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改革。与发改委、物价等部门配合,研究如何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起草《关于建立污水处理良性价费机制的通知》,对城市供水价格进行调整。三是研究落实《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指导和协调各市的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加大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分类指导,对城市供水、公交等企业进行改制,对城市供热、燃气、市政施工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事转企”和改制。
  五、进一步拓宽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鼓励房地产开发融资多元化,逐步建立起适合国情省情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房地产开发融资体系。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房地产开发融资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企业改制上市、发行企业债券、房地产信托等融资活动配套政策的研究。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进一步加强资本金管理。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种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审查要件、收费标准等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审批程序和越权、越级审批的,要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地、立项、规划、建设等手续。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严厉打击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者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为,依法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对自有资金不足、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建设项目。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科学把握市场态势,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六、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方向
  第一,科学进行房地产市场分析,加强宏观调控。认真搞好房地产市场分析,建立房地产市场分析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与全省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和各类商品房的供应比例,提高房地产市场运行质量。第二,建立“冀房景气指数”,积极引导房地产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引起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或过冷的现象。第三,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住宅建设结构,加快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第四,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信息网和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加大企业投资信用信息的采集,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对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
  七、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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