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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东体育馆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东体育馆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穗价函[2004]403号)


广东金桥实业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东体育馆停车场的收费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摩托车1元/次(12小时内)。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在车辆集中进出的群众性大型活动时,为保证交通顺畅,从活动正式开始前2小时起,至活动结束后1小时止,对该时段进入广东体育馆的车辆,实行按次进场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小车5元/次,大车10元/次,摩托车1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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