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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近期对大型商市场防火和应急演练情况的检查通知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对自动喷水系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检查该系统是否正常。
  6、消防应急广播的使用情况。在开展演练时利用应急广播对商场全部或局部进行反复播送,告知场所内所有员工和顾客目前应正在进行消防演练,检查应急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7、防火卷帘启动情况。现场随机指定1-2处防火卷帘,利用手动方式测试卷帘门的下降和启升是否正常。
  8、商场内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合格,采取现场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
  9、模拟火灾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演练。利用应急广播下达顾客和员工疏散指令,检查商场是否能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顾客和员工安全疏散。
  三、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注意事项
  各商市场在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中,要组织好疏导,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同时要做好财务和贵重商品的保管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终止演练,保证演练不伤人、不丢货、不出现秩序混乱现象。
  四、防火检查和应急演练的工作要求
  (一)各商市场的领导要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亲自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演练,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整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各单位要将预案演练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督促商市场搞好自查、自练,要有组织、有重点的开展抽查工作。对检查、演练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以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按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届时组成督查组,对本通知部署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定于12月10日至15日。督查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商业企业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12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通知中的有关应急疏散演练要求,作为市督查组的演练告知。
  联系人 :赵跃平
  电话:65023559
  传真电话:65023612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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