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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度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专业考试范围及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目和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2005年6月18日上午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2005年6月19日上午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下午14:00--16:00
  五、考试方式
  2005年度北京地区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答方式进行。
  六、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2]16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七、报名工作
  1、请各考点及时将考试通知转发给有关单位,自 2004年12月25日起,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时间,组织报名工作。考生报名工作须在2005年1月10日前完成(各考点(报名点)工作范围、联系方式见附件3)。
  2、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www.21wecan.com.cn网站,下载、填写《200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表》,须用A4纸印制),也可于2004年12月20日-24日到所在单位或报名点领取、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在各考点(报名点)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到指定的考点(报名点)准确填涂《报名信息卡》,考生应对自己填涂的信息负责。考点(报名点)应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协助考生复核《报名信息卡》与《申报表》是否一致,及时、准确地用光标阅读机阅读录入《报名信息卡》。
  3、自即日起各考点(报名点)可登录http://211.160.73.149或http://211.160.73.150,下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用于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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