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劳动保障
政策法规发布和实施情况反馈制度的通知
(津劳办[2004]380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各用人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政策透明度,改进政策发布方式,确保政策法规发布渠道的顺畅,根据《
行政许可法》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中美劳动法律合作项目的实施,现就实行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实施情况反馈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信息反馈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可以提高政策法规发布效率,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可以在政策法规发布的第一时间,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有利于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实施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可以较好促进全社会劳动保障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合法经营,促进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劳动者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实施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可以使劳动保障部门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发布后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调整措施,从而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信息反馈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点对点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实施情况反馈系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政策发布平台,各单位建立接收点,通过系统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红头文件”原样(作为执行依据)送达各单位,适用政策法规的单位可以及时将实施过程中的调查反馈信息回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整理。
(二)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各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实施,做好系统接入工作,在全市建立起现代化、高效率、权威性的劳动保障政策发布系统,实现劳动保障法制工作机制创新。
(三)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信息反馈制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由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具体经办。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信息反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