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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泉州市建筑设计院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泉州市建筑
设计院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4]189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
根据《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建设部令第135号),经审核,同意泉州市建筑设计院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准其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级为丙级,资质证书编号为:[闽]城规编第(033027)号。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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