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办[2004]39号)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我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库区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库区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峡库区(简称库区)产业发展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协调解决库区产业发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及时了解掌握库区产业发展工作动态,检查督促库区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及实施进展情况。
(四)研究提出库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大辉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农办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办理。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移民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二)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活动形式和时间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具体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通知。会议地点在市政府办公厅。
(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在每次会前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和提出会议主要议题,形成会议初步方案报主持批准后召开。
(三)每次联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应当参会。其余参会单位和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如议题需要,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列席。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碰头会,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反馈有关事项办理结果。地点在市发展改革委。
四、会议纪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