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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海南和广东农垦总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海南
和广东农垦总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4]580号)


广州、深圳、汕头、惠州、汕尾、揭阳、东莞、阳江、茂名、湛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海南和广东农垦总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1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广东省农垦总局所属的231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从2004年度起,由广东省农垦总局在广州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广东省农垦总局所属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4年12月8日

  附件:

广东省农垦总局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地
    湛江农垦局
1   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       湛江
2   广东省湛江农垦局          湛江
3   广东省湛江农垦热带林木产品公司   湛江
4  湛江市开发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湛江
5   广东省国营红星农场         湛江
6   广东省国营友好农场         湛江
7    广东省国营南华农场        湛江
8   广东省国营南华农场砖厂       湛江
9   广东省国营南华农场木材厂      湛江
10  广东省国营五一农场          湛江
11  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湛江
12  广东省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     湛江
1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剑麻制品厂  湛江
14  湛江农垦东方红农场         湛江
15 湛江农垦金星农场           湛江
16 广东省国营幸福农场          湛江
17 广东省国营幸福农场实业总公司木片厂  湛江
18 广东省国营火炬农场          湛江
19 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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