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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宁国税发[2004]182号)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税源管理,而责任区管理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总局、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2、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记录(略)
  3、重点监控管理户监控分析报告(略)
  4、税务责任区税源动态综合分析表(略)
  5、税务责任区税户分类统计表(略)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税务责任区管理,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强化税源监控,有效评价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税收监督、管理和纳税服务机制,切实提高税收管理效能,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简称税收管理员或片管员)进行的各项税务责任区管理工作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人员,分解落实工作职责。要选拔征管业务骨干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注重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政策水平、财务会计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其增长才干,积累经验,成为税源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按照“属地管辖,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监控到户”的原则,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征收管理的实际,划分税务责任区,设置税收管理员岗位。
  第五条 税收管理员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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