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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天然香妆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天然香妆
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化妆品生产
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北京天然香妆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变更《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经我局审查,同意企业名称由“北京天然香妆品研究所”变更为“北京天然香妆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戴晓钟”变更为“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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