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冀建法[2004]427号)和《河北省实施细则》(冀建法[2004]43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申请人以企业为单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安全信息系统”),录入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经企业审核后提交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规定的申报资料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在已查验的申报材料上加盖查验章。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受理材料的查验结果录入“安全信息系统”,上传至省建设厅。
  3、省建设厅组织审核组分赴各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员进行实地抽查。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
  1、企业申报。企业登录 “安全信息系统”,录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提交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规定的申报资料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在已查验的申报材料上加盖查验章。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受理材料的查验结果录入“安全信息系统”,上传至省建设厅。
  3、省建设厅组织审核组分赴各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二、受理、审核安排
  (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受理和审核安排
  2004年12月18日-25日,邢台、邯郸、衡水、石家庄、沧州、华北石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受理“三类人员”考核申报,2004年12月25日前必须将申请表通过“安全信息系统”上传至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于2004年12月26日-2005年1月5日赴各市进行审核。2004年12月26-2005年1月5日开始,保定、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驻京、津、晋建管处代为受理三类人员考核申报,2005年1月5日前必须将申请表通过“安全信息系统”上传至省建设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