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
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4]52号 2004年12月16日)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出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票证管理中心)。
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规范(试行)
一、服务守则
(一)热爱税务工作,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第一的意识。
(二)认真学习税收知识,精通咨询业务,保证服务质量。
(三)坚守本职岗位,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精神饱满,心态平和,彬彬有礼。
二、态度要求
(一)态度诚恳,热情周到,亲切自然;有礼、友善、真诚,说话时面带微笑。
(二)充分运用礼貌用语,音量适中,咬字清晰,语调柔和,语言通俗、简练。
(三)尊重纳税人,与纳税人真诚交流;严禁拖腔、态度生硬、烦躁、教训和诘问纳税人。
(四)对纳税人问到的不懂或不熟悉的业务时,不得不懂装懂,不得推诿、搪塞,应按工作程序求助或作为疑难问题记录后再作解答。
(五)工作出现差错时应立即纠正并主动致歉,诚恳接受纳税人批评,不得强词夺理。
(六)纳税人需要帮助时,应热情相助。
(七)对个别纳税人的失礼行为,要克制忍耐,不与纳税人争辩顶撞。
(八)纳税人提出表扬、道谢时,应谦虚致谢。
三 、语言规范
(一)接通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某某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某某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问您怎么称呼?/贵姓?”
让纳税人等待超过十秒以上时,应说:“对不起/不好意思,请您稍等。”
(二)对方打错电话,应说:“对不起,您打错了。这里是123661纳税服务热线。”并主动告知其主办单位。
(三)对方用方言讲自己听不懂时,应说:“您好,请讲普通话,好吗?”
听不清楚问题,应说:“请您大声一点,好吗?”/“对不起,您可以讲慢一些吗?”/“对不起,请您再重复一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