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市;
到2013年,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
(二)分项目标。
1.到2009年,市9个城镇(城区)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创建时间如下:2004年,水磨沟区;2006年,新市区;2007年,沙依巴克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东山区;2009年,天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坂城镇。
2.到2011年,水西沟镇、安宁渠镇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
3.到2012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城区和达坂城镇、水西沟镇、安宁渠镇3个城镇达到《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雪克莱提.扎克尔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王新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吕德祥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郭依坤 市人大副主任
隋吉平 副市长
张 锐 市政协副主席
买合苏提.尼牙孜 乌鲁木齐警备区副司令员
黄金忠 兵团农十二师副师长
徐 东 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盛宪昌 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成 员: 冯 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立福 乌鲁木齐县县长
阿合买提江·阿合尼亚孜 天山区区长
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 沙依巴克区区长
李 原 新市区区长
张海燕 水磨沟区代区长
张红彦 头屯河区区长
菅 锋 东山区区长
杨志新 达坂城区区长
苏 宇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徐 彬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