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市;
  到2013年,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
  (二)分项目标。
  1.到2009年,市9个城镇(城区)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创建时间如下:2004年,水磨沟区;2006年,新市区;2007年,沙依巴克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东山区;2009年,天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坂城镇。
  2.到2011年,水西沟镇、安宁渠镇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
  3.到2012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城区和达坂城镇、水西沟镇、安宁渠镇3个城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雪克莱提.扎克尔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王新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吕德祥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郭依坤         市人大副主任
       隋吉平         副市长
       张 锐         市政协副主席
       买合苏提.尼牙孜     乌鲁木齐警备区副司令员
       黄金忠         兵团农十二师副师长
       徐 东         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盛宪昌         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成 员: 冯 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立福         乌鲁木齐县县长
       阿合买提江·阿合尼亚孜 天山区区长
       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 沙依巴克区区长
       李 原         新市区区长
       张海燕         水磨沟区代区长
       张红彦         头屯河区区长
       菅 锋         东山区区长
       杨志新         达坂城区区长
       苏 宇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徐 彬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