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了加强全省房地产信用档案信息的管理,考虑到大部分城市仍未建立起房地产信用档案信息发布系统,要求各市房地产信用档案都集中通过省房地产信用档案信息发布系统发布。请各市主管部门于2005年1月31日前将本市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名单(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及其房地产信用档案上报文件通过软盘、光盘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各市也要加快本市房地产信用档案发布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五、各房地产企业应指派一名负责信用档案上报和管理的人员任信用档案联络员,填写《企业信用档案联络员登记表》(附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于报送房地产信用档案上报文件的同时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信用档案联络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脑知识,责任心强,并要保证培训后能够完成对所在企业信息的全面收集和录入。企业在信用档案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资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报更新后的信用档案信息。联络员变更的,应做好交接工作,新联络员应重新填写《企业信用档案联络员登记表》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企业购买软件后,请自行联系软件公司对本公司联络员或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向软件公司咨询。
附:1、第一批同意换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2、企业信用档案联络员登记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第一批同意换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省属企业
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
广州海运(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东省华侨房产建设公司
广东广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华侨房产开发公司
白天鹅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东省三茂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东省广梅汕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
广东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