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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完善我省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完善我省
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房字[2004]186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房管局,省属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企业:
  为增强房地产企业信用意识,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建房函[2002]483号),我省从2003年初开始,按照建设部“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推进我省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房地产信用档案已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进行了发布,已有130多家由省建设厅核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了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广州、珠海、河源、梅州、东莞、茂名等市也基本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建立起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但对比建设部全面建立信用档案系统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步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统一使用建设部信息中心组织开发的“房地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目前该系统经过升级已命名为“房地产企业信息系统”,并涵盖了企业资质管理、信用档案管理和统计信息管理等功能。房地产企业信息系统分管理版和企业版。管理版免费提供给各级主管部门使用,企业版每套400元,供房地产企业购买使用。根据建设部的要求,房地产企业信息系统按照资质审批权限实行部、省、市三级管理,实现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省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与企业资质换证同步进行。今年年底经省建设厅同意换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第一批名单附后),请于12月31日前到软件公司领购房地产企业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已经购买企业版软件的企业,可直接向软件公司换领新版软件,未购买的企业请自行向软件公司购买。企业领购软件后,要抓紧在软件公司的指导下填报有关企业信用信息,并于2005年1月14日前将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上报文件通过软盘、光盘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三、各市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由本市核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请各市主管部门于12月31日前到软件公司领购软件。其中企业版由各市主管部门统一购买和换领,并组织企业填报;管理版可直接向软件公司换领新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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