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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意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收取犬DNA鉴定费标准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意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收取犬DNA鉴定费标准
(赣发改收费字[2004]1560号 2004年12月21日)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以赣发改收费字[2004]1560号文同意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收取犬DNA鉴定费:
  按照公安部要求,凡种用犬都必须进行DNA鉴定,此项工作由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承担、鉴于财政没有安排检测工作经费,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意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向申请犬DNA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DNA鉴定费,犬DNA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系血费:10元;
  二、DNA提取试剂费及材料费:60元;
  三、PCR扩增试剂及材料费:185元;
  四、DNA测序费:60元;
  五、仪器使用拆旧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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