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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4]11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支撑。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4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20立方米。按照联合国认定的标准,我省除鸭绿江流域外均属于严重缺水区。受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影响,我省水资源分布不均,与土地、矿产资源分布和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目前我省部分地区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形成了大面积的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水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也十分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
  2.我省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水资源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瓶颈”。按目前用水模式进行供需平衡分析,不含环境用水,全省缺水14.52亿立方米。我省的缺水问题是全面性的,资源型、水质型、工程型缺水并存。
  3.我省水资源利用方式比较粗放,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措施不到位,节水潜力很大。目前,我省农业灌溉方式比较落后,灌溉水的利用系数仅为0.45左右,发达国家0.7-0.8;部分工业生产工艺落后,节水措施不力,全省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12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2-5倍,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只有71%,发达国家已达85%;城市供、用水跑冒滴漏比较普遍,有效供水率偏低,城市供水管网的损失率平均在20%;中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尚处在较低的水平。
  4.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省缺水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战略措施。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减少取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抑制用水量的过快增长,使水资源达到供需平衡,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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